股东决议解散
召开股东会,通过解散决议
确定清算组成员(至少3人)
税务注销预检
结清所有税款(增值税、企业所得税等)
缴销剩余发票及税控设备
取得《清税证明》(关键材料!)
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债权人公告
同步办理:
社保、公积金停缴
银行账户注销
提交材料至市场监管局:
清算报告
股东会决议
清税证明
领取《准予注销通知书》
海关/外汇登记(进出口企业)
资质许可(食品经营、劳务派遣等)
电子化升级:长三角地区试点线上全流程注销
材料简化:
不再要求刊登报纸公告(全面改用公示系统)
部分企业可适用"承诺制"注销
税务监管加强:
注销前必查最近3年纳税申报
重点审核关联交易、存货处置